证券代码:300022)股东王新明向徐秀华质押280万股用于个人融资需要。
吉峰科技股东王新明向徐秀华质押280万股,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.61%,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。
截止本公告日,王新明共持有公司股份4993.28万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.13%。本次质押股份280万股,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.61%,占公司总股本的0.74%。王新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984.98万股,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.83%,占公司总股本的13.11%。
吉峰科技主营业务为农(牧、林果、蔬菜)业机械(单台或成套)设备、农用轻型载货汽车、农村通用机电等销售与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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